男方起訴離婚女兒歸誰撫養
【男方起訴離婚女兒歸誰撫養】
離婚時孩子不足兩周歲的以母親撫養為原則;兩周歲以上的,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,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;十周歲以上的孩子,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。
【法律依據】
根據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條,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,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。離婚后,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,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。離婚后,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。離婚后,哺乳期內的子女 , 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。哺乳期后的子女,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,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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