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區別是什么
1、適用對象不同;
2、用工招聘方式不同;
3、試用期及合同期限不同;
4、保障性合同簽訂條件不盡相同 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【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區別是什么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九條規定: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,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;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 , 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,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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