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仲裁的職責是哪些
職責如下:
(一)聘任、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;
(二)受理勞動爭議案件;
【勞動仲裁的職責是哪些】(三)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;
(四)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第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、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 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。
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:
(一)聘任、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;
(二)受理勞動爭議案件;
(三)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;
(四)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。
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,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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